民政部、财政部近日组织实施
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沈阳市成为全国四个市级试点之一
具体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如何申请、领取和使用?
权威发布来了!

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
新闻发布会
8月20日召开

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葛
介绍情况
为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提振养老服务消费,近期,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经积极争取,沈阳市成为全国四个市级试点之一,率先开展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
据估算,全市约有10万老年人处于中度及以上失能状态,助餐、助浴、专业照护、长期托养、喘息服务等刚性需求庞大。此项政策,是民政领域历史上首次不以经济困难与否为条件,针对所有符合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所组织实施的专项补贴政策,具有开创性、普惠性的特点,意义十分重大。
组织实施补贴项目,事关广大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幸福生活,有助于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支付压力,缓解社会养老焦虑;有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有助于扩大养老服务岗位需求,带动养老领域就业增长,促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沈阳市补贴政策和具体的工作举措。
一、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本次补贴面向居住在沈阳市的,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沈阳市户籍限制要求。
为确保政策资源合理分配,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关爱型)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2.补贴项目
参照民政部确定的范围,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三个方面。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参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
后续我们还将根据老年人需求以及试点实施情况,适时对补贴项目进行调整。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3.补贴形式
补贴将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发放。
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按月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老年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领取即可。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未使用部分不予累计。
4.补贴标准
试点期间,“民政通”以“抵扣券”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比如,一位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价格为100元的居家上门服务,如果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比例抵扣后,只需自付60元。
目前消费券分两种,一种用于机构长期托养、喘息服务和日托服务的消费券,每月的抵扣额度最高800元;另一种用于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每月抵扣额度最高500元。两种消费券不能兼领兼得。
二、为确保这项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落实落地,市民政局重点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沈阳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实施方案(试行)》,自8月起全面启动试点工作,试点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实施期满后具体事宜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执行。
二是强化主体参与。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征集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试点参与机构的公告》,组织各地区按照自愿参与、公开工作原则,遴选依法开办、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参与补贴项目。截至目前,共征集养老服务机构170家、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16家,近期将面向社会公示审核合格机构,后续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布新增、退出的参与机构名单。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我们设置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市区两级民政咨询专线,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开了咨询电话,及时为老年人及其家属答疑解惑。同时,我们也制作了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小视频,将于近期通过市民政局官方抖音号等渠道投放。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据国家、省关于加强资金和服务监管的工作要求,我们组织各地区引入专业督导机构,全程介入参与机构资质审核、电子消费券核销、线上线下检查等监管程序。同时,我们将通过与殡葬、救助、公安等部门数据比对核验等方式,对异常交易进行定期预警,全力保障补贴资金规范使用。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指导监管、跟进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精准调适实施细节,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让广大失能老年人在夕阳岁月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为全国贡献可复制的实践样本,以养老服务消费的蓬勃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问:失能老年人怎样申领和使用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有些老年人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能不能由家属代办?请为我们具体介绍一下。
答: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葛: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的申请和使用包括下面几个流程:
一是个人申请。老年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二是能力评估。由区、县(市)民政局委托专业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面对面”对老年人实施能力评估。我市实施方案印发前12个月内已经由民政局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由市民政局协调相关单位向“民政通”推送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
三是电子消费券领取。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民政通”领取首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民政通”会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四是电子消费券使用。以居家上门服务为例,老年人可在“民政通”小程序上选取符合自己需求的服务机构,并预约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项目,然后就可以等待专业的服务机构上门了。服务结束后,老年人支付服务费用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直接抵扣相应的补贴金额。
电子消费券可以由代办人帮助老年人领取。这里的代办人包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社区(村)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代办人可在“民政通”个人账号中绑定老年人信息,完成老年人基础信息实名认证后,方可代老年人申领电子消费券并下单养老服务。
问:您刚才提到了,失能老年人想要享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需要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是怎样开展的,需不需要收取费用?可以申请多次评估吗?
答: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葛:因为此次补贴对象是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所以老年人在申领电子消费券之前,需要接受能力评估。
能力评估由区县(市)民政局委托的专业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具体实施。我市实施方案印发前12个月内已经被民政局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由市民政局向“民政通”做好数据对接后,自动获得领取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的资格。
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区、县(市)民政局会指导评估机构做好预评估工作,并向经预评估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做好政策解读。如老年人身体状况未发生变化,试点实施期限内不再重新评估。
来源:沈阳发布客户端
编辑:王沛霆
责任编辑: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