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30 11:33:00    

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李爱庆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的简历显示,李爱庆出生于1959年9月,1982年进入北京市财政局系统工作,近18年间从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处干部晋升至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0年1月,李爱庆卸任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担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2002年3月,李爱庆进入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国资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2006年2月担任北京国资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

2016年6月,李爱庆接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于同年9月卸任北京国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李爱庆曾任职的企业中,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1995年,是北京市政府所属的国有大型企业,目前已经构建起环保产业、房地产、基础设施和金融服务四大核心主业。截至2020年末,首创集团总资产超4000亿元,连续多年跻身全国500强。

2020年5月,李爱庆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首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2021年7月,李爱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3月29日,据北京市纪委监委官网消息,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微信编辑:叶知秋

审核:凌山

【来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政事儿、每日经济新闻】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