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部(室)、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还贷支出负担,现就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1.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2.新调整利率适用于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衔接
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衔接。对贷款期限(贷款时约定的还贷年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利率不做调整;对贷款期限(贷款时约定的还贷年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6年1月1日开始,系统自动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来源: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崔陶然